Paul Potts的部落格在這裡!
在PIXNET 痞客邦首頁搜尋”paulpotts”, Paul Potts會出現在這裡
(PIXNET痞客邦首頁搜尋出現的Paul Potts的圖)
當你在PIXNET 痞客邦首頁搜尋”paulpotts”的時候,出現在哪裡呀?!
試試看吧~找找你在何方
把它printscreen下來,上傳到你的PIXNET 痞客邦相簿
再將你的圖片連結,以迴響的方式貼在留言裡
就有機會得到Paul Potts為你準備的神祕小禮~~
活動時間
活動時間:2007/9/3~2007/9/23
得獎公佈:2007/9/27
活動辦法
於痞客邦PIXNET 首頁搜尋” paulpotts”,找尋你寫過相關Paul Potts的文章出現在何方
Printscreen下來,上傳至你的PIXNET 痞客邦相簿
將你的圖片連結,以迴響的方式貼在本文下方的留言裡
操作步驟
步驟一:登入你PIXNET 痞客邦帳號
步驟二:於PIXNET 痞客邦首頁搜尋”paulpotts”,找出你出現在何方
步驟三:找到後,按下printscreen鍵
步驟四:開啟你的繪圖軟體(小畫家、photoshop…等)後貼上、存檔
步驟五:將printscreen下來的圖片上傳至你的PIXNET 痞客邦相簿
步驟六:至本文下方按下”寫下留言”,貼上你的圖片連結
步驟七:請確認迴響成功並顯示你的PIXNET 痞客邦帳號
讓搜尋更容易找到你小撇步
於文章標題出現"paulpotts"
於文章內容出現很多個"paulpotts"
活動贈品
Paul Potts簽名專輯X2
Sony BMG 選輯X20
參加資格
1.不限男女擁有PIXNET痞客邦帳號
2.限台、彭、金馬地區會員
領獎方式
得獎者公佈後,統一由SONYBMG寄送獎品
注意事項
1. 請確認註冊PIXNET時所填寫的聯絡及地址資料皆為正確資料,所有資料皆會保密,只作為獎品寄送依據。逾時未修改正確寄送地址者視同放棄。
2. PIXNET會員資料不正確者恕不另外通知、補寄。
3.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,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。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。
4.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智慧財產權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資格;如為得獎者,則取消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。
5.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6.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7. 本活動獎項之寄送地址僅限台、澎、金、馬地區,獎品將以一般掛號郵件寄出。
8.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
9. 萬一本活動參加者不及贈品數量,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品數量之權力。
2. PIXNET會員資料不正確者恕不另外通知、補寄。
3.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,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。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。
4.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智慧財產權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資格;如為得獎者,則取消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。
5.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6.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7. 本活動獎項之寄送地址僅限台、澎、金、馬地區,獎品將以一般掛號郵件寄出。
8.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
9. 萬一本活動參加者不及贈品數量,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品數量之權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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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管是用paul potts,paulpotts,保羅帕茲都搜尋都是可以的喔! 大家快點利用週末來參加這個活動啦 不然親筆簽名可是機會難得啊!!!
想要想要...專輯ㄝ...超想要 這是我的連結 http://www.pixnet.net/photo/bluetit/65213160
我的部落格都找不到, 但是有找到相簿, http://www.pixnet.net/photo/squidyo/65414097 這個可不可以? 我已經試過好多次了, paul potts -->永遠107篇 potts-->永遠114篇 保羅帕茲-->永遠19篇
我和我的Paul Potts在這裡唷~~^^ http://www.pixnet.net/photo/tomowang/65491884